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永利yl23411集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5-10-24来源: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校学〔2025〕46号)、《yl23411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校级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学校下发我院校级奖学金名额总计15个,其中面向境内生8个,面向境外生7个。已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再参评。

校级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一等、二等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由学院根据报名及满足条件情况进行划分。

二、yl23411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八)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九)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三、校级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符合yl23411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二)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照(年级绩点排名+年级综测排名)/2进行排序。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者,评选时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学年内课程成绩均为及格以上的。

四、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校级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境内生/境外生),各班班长汇总后将电子版于10月28日12:00前发送至303350578@qq.com;

(二)申报者请同时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线上申报。请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参评,表格中要求附加证明材料的,需一并提供。(成绩单及综测由学院统一打印,无需个人提供)

附件1:永利yl23411集团2024-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境内生)

附件2:永利yl23411集团2024-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境外生)

永利yl23411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